淳安县全面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

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给企业带了诸多困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淳安县通过前期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基础,率先出台了《淳安县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

Q:什么时候检查?

淳安县综合执法办: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行政检查时需要严格落实“企业生产安静日”制度,也就是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每月1-25日不对全县各乡镇、平台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严禁出现同一执法部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对同一企业进行6次以上均未发现问题的实地检查,切实减少执法扰企。

Q:如何统筹涉企行政检查?

淳安县综合执法办: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度都要根据监管需求和监管事项制定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和检查频次等,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县综合执法办进行备案,确保“计划之外无检查”。

Q:检查的形式有哪些?

淳安县综合执法办:涉企行政检查必须通过“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以茶叶生产经营企业“综合查一次”举例,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后,对茶企的基本工艺流程、生产环境条件、食品安全管理、采茶工临时居住地消防安全、水电燃气安全等进行全方位检查。

Q:《细则》落实以来,企业权益得到了哪些保障?

淳安县鸠坑唐圣茶企负责人陆发田:春茶开采以来是我们茶企一年中最忙碌的时候,自从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细则实施以来,一些临时的检查就没有了,虽然检查少了,但是执法服务和监管从来都没有缺位,部门执法更加规范了,节省了我们很多时间精力,有助于我们更加专心地投入到茶叶的生产中去!

杭州华联进贤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徐总监:以前三天两头有部门来检查,最近发现不一样了,都是“一支队伍”对我们进行现场“综合体检”,有市场监管的检查食品卫生、有综合执法的检查垃圾分类、有消防安全的检查燃气设施……大大减少了我们企业迎检的频次。

Q:下一步将如何用《细则》更好为企业服务?

淳安县综合执法办:我们将持续推进以“执法普法互促工作机制”省级试点工作,以《细则》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激发政务增值化改革动力,通过“行政检查+”的工作导向,更好为企业排忧解难,护发展、助共富,实现事后执法普法双融纵深化、长效化、制度化,真正让执法普法双融跑在风险前、执法普法双融贯穿监管中,执法普法双融跟在执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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